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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章 養崽的第13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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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崽、二崽和三崽他們三個在聽到有人喊他們時,疑惑的一同擡頭看了過去,發現是村裏的孩子,大部分都是六七歲的小男孩,正揮舞著自己手臂,十分高興的喊他們三個。

那高興的語氣,莫名給予別人一種錯覺,三個小崽崽眼底劃過了一絲茫然:他們之前關系很好嗎?

而這五六個小男孩壓根兒就不介意三個小奶娃對他們的態度如何,他們可是應了林初夏的邀請來找三個小奶娃玩的。

今天早上,按照往常的時間,他們又不需要在家做什麽,不就在外邊兒閑逛耍著咯,林初夏就拿著一包香香的炸薯片過來,一打開,濃郁的香味讓隔壁家的小孩子都饞哭了。

一下子就吸引了五六個小男孩的註意力,每人分得三片後,表示若是你們跟我們家三個崽玩得開心,照顧他們到我從鎮上供銷社回來,這包剩下的全部全給你們,但是,不可以講這件事情告訴三個崽哦。

六個小男孩腦海裏第一反應就是:帶孩子?

凡是比他們年紀小一點的,都認為不合適跟他們玩,不過,將一片薯片放在嘴巴裏,哢滋哢滋的不知多香,吃完後還舔了舔手指,好吃!!!

於是,吃過早飯之後,連忙放下碗筷就出來了。

“一起來玩啊,我們一起玩‘打鬼子’的游戲。”帶他們玩,就是他們在玩游戲的時候,加上三個小孩子,不這簡單嗎?

然而,之前大崽三人被村裏的孩子欺負過,所以,現在見著面前幾個小男孩,雖然之前不是被這幾個人欺負,但也心有餘悸。

以為這些人是想要找他們為樂,而且二崽三崽年紀更小,要是打起來的話,會很吃虧,於是,大崽搖頭,“不用了。”

被拒絕的六個小男孩眼睛瞪得大大,好像是覺得自己本來是勉強讓他們一起玩,可被拒絕了?這,這,鼓著臉,要不是等著林初夏後面那大半包的香脆薯片,他們就想直接轉身走了。

“不喜歡?那,玩捉小人?”既然不喜歡玩‘打鬼子’游戲,那就換一個,沒關系。

“不用了!”大崽也不清楚他們是不是腦子出什麽問題了,非要拉著他們玩。

“扔沙包?”這個大崽怎麽這麽難搞?皺著臉,繼續換了個游戲。

見大崽再次搖頭,另外一個小男孩見到了三崽手裏拿著的彈珠,眼睛一亮,“那個是什麽?”

三崽被六個六七歲的小男孩眼睛亮亮的看著,下意識的收縮了一下身子,躲在了二崽身後,被所有小男孩目光註視著的二崽審時度勢的抿唇回答,“是彈珠。”

“好,我們就玩這個!”拍著手掌,十分幹脆利落,上前,樂呵呵的招呼著三個小娃兒一起玩彈珠。

本來,大崽三人還有些警惕跟害怕,很快,因為玩彈珠的緊張感,讓他們完全忘記了警惕與害怕,手握著,緊張兮兮的看著彈珠,彈不中……一定要彈不中,歐耶!該我了。

而此時的林初夏,出了門就朝著村裏開會的大廣場空地去,因為拖拉機放在那個地方,等到林初夏去到時,村裏已經有不少人在那兒等著了。

見到林初夏,還有幾個鄰居還揚著聲音跟林初夏打招呼:“景明家的,你也去鎮上啊?準備買什麽啊?”

林初夏帶著點靦腆的害羞,似是不好意思那樣的笑容,“這不是給三個孩子買幾塊布做幾件衣服,都又破又爛,整天打著赤腳,也買對膠拖鞋,嬸子,到時候你去供銷社嗎?順便帶上我啊……”

難得有人主動開口,林初夏順著拐杖往上爬,在村子裏生活,不可能一直都在家裏悶著,自己不需要,三個孩子總不能夠被自己悶成自閉吧?

那揚起的笑容有些害羞,明媚娟麗的容顏卻洋溢著靦腆,一看就是個性子好的姑娘,也不知道謝家那幾個幹嘛非要跟人過不去。

“誒,來吧來吧,在我這兒來,一會兒拖拉機擠……”大嬸是個熱情的性子,還招手讓她過來,總覺得林初夏這麽靦腆害羞的小媳婦,肯定爭不過她們,到時候爬都爬不上拖拉機。

“謝謝嬸子。”林初夏一下子就打入了中年婦女的內部,在那嬸子旁邊站著都是同年齡的大媽,別看林初夏笑得靦腆,實則巧舌如簧的她,很快跟這些大嬸子們熟絡得聊起村裏八卦事情來了……

被帶著上拖拉機時,林初夏滿是感激的神情崇拜看她們,幾位大嬸子都驕傲的擡頭挺胸,認為自己做了好事十分自豪。

在拖拉機徐徐朝著鎮上去的路上,不似後世鋪滿了水泥路,那黃泥小碎石路,有些地方還坑坑窪窪,搖晃得林初夏快要吐了。

去到鎮上時,一下車,林初夏就幹嘔了好幾下,“不行了,不行了,我好久沒坐過拖拉機了,下次都不敢來集鎮了。”

那後面補充的話語,成功的讓某些想要開口瞎說‘林初夏是不是懷上’的人閉上嘴巴,雖然開玩笑,但有些玩笑話,還是該在源頭上制止。

跟著嬸子們後面朝著供銷社去,沒辦法,這年頭就只有供銷社有東西賣,無須逛……哦,還有一個地方,肉檔鋪子。

來到了供銷社後,原身的記憶沒來過幾次,如同是看電影那般,沒有多少身臨其境的感受,所以,當林初夏踏進供銷社時,好奇的張望了幾下。

不算什麽特別,只是富有年代感。

也不閑逛,林初夏來到了櫃前,“給我拿三匹布,黑色、深藍色跟紅褐色。”

站在櫃前的銷售員態度很一般,沒動手,而是輕飄飄的問了句:“有布票嗎?”

“當然,再給我拿22碼、24碼、26碼的拖鞋。”林初夏沒有針對她的態度不滿,而是十分直白的說自己要買的東西,買了就可以走了。

不到兩分鐘,就買完她想要的東西,也不給她換的機會,也沒得挑選,小孩子的拖鞋也就只有一種類型,直接買完就叫她讓開點。

拿鐵飯碗的,就是這麽豪橫。

見其他嬸子還在那兒跟售貨員扯皮,林初夏用蛇皮袋裝好了三匹布和膠拖鞋後,帶著自己的肉票往肉檔鋪那邊去了。

來到時,不少人在那兒圍著買肉,林初夏見全部人都買了肥肉,至少半肥瘦的話,肥肉要占大部分那種。

畢竟現在年代的人吃得肉少,油水少,所以個個都認為同樣重量的豬肉,肥肉最劃算,但大部分豬肉佬都會給你切半肥瘦的。

等了一會兒,林初夏來到了豬肉檔前,“給我切三斤半肥瘦的豬肉,瘦肉多一點。”

這個要求一出,豬肉佬跟旁邊的人都驚訝的看向了林初夏,以為林初夏不懂,還好心的提醒這位年輕的小姑娘,“肥肉才是最好吃的。”

“還有這麽多叔伯大嬸沒買呢,對了,這樣的話,那削了肉的豬骨頭,能不能送我兩塊啊?”林初夏笑得又甜又靦腆,略帶不好意思。

“成!”豬肉佬對於沒有肉的豬骨頭不在意,以前都是拿回去給狗吃。

至於排骨……哦,這年頭豬肉佬不會特地將排骨削出來,而是跟其他肉一起切來賣,不然沒人樂意買,誰特麽來買豬肉還只買骨頭?吃啥?

“大叔,我也不占國家的便宜,給我少一兩肉,那豬骨頭跟豬下水都給我吧,成不成?”林初夏樂呵呵的像個傻大姐。

“嗯?不用,這些都沒人要的,你直接拿走就成。”見這位小姑娘如此大方,豬肉佬直接擺手做主送給她了。

“不成不成,那怎麽可以,這不是讓你虧了嗎?不如這樣,那就一兩的一半?就算是沒有人要的,但我拿走了,就得付賬不是嗎?這不就白拿咱集體的了嗎?”林初夏同樣也擺手,不能讓人留下把柄呢。

尚且,對於林初夏來說,一兩肉沒多少,這裏大概有七八塊豬骨頭,回去放在超市裏時間一凍結,能熬好幾煲湯了,豬下水清洗幹凈的話,炒起來還特別香呢!

而在別人看來,這個小姑娘的思想就是高尚,是個好同志,豬頭佬最後也切了一兩的一半回去,其他的都讓林初夏帶走了。

放在袋子時,先將豬肉放下面,然後是豬骨,最後放著豬下水,一股豬下水的味道沖鼻而來,林初夏十分滿意的點了點頭。

扛著這個蛇皮袋就朝拖拉機停著的地方去了,這會兒,也有一兩個人在那兒等著了,還紛紛看著她,好奇那麽大袋東西,買了什麽啊?

“這不是說了嗎?給孩子買些衣服和鞋子,本來打算去買豬肉的,見豬骨頭和豬下水不錯,又便宜,差不多是白送了……”林初夏樂呵呵的似乎沒有任何防備的朝著大嬸回答。

大嬸還掀開來看了眼,不過豬下水的味道太臭,她今兒可是穿件幹凈的好衣服出來逛供銷社呢!頓時就一臉嫌棄,還在那兒語重心長的勸解林初夏,“景明不是還每個月將工資津貼寄回來嗎?怎麽還這麽省?”

“嬸子又不是不知道我堂嬸家的人,還能有什麽工資津貼,早就沒咯……”終於將這個話題給引了出來,林初夏內心歡喜,臉上卻佯裝苦惱的嘆氣,一臉愁眉苦臉,都不知道該怎麽辦了。

作者有話說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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